有關教師法增修條文以及其他相關子法之修正2
哈哈,又過了好幾周,因為之前寫好的內容不小心遺失了,終於有時間再重寫跟大家聊聊一下有關教師法與相關法規的研究心得。 日前大家應該有看到下面這個新聞吧?! 男童遭師隔離陽台午休 二審判學校賠31萬 https://tw.news.yahoo.com/%E7%94%B7%E7%AB%A5%E9%81%AD%E5%B8%AB%E9%9A%94%E9%9B%A2%E9%99%BD%E5%8F%B0%E5%8D%88%E4%BC%91-%E4%BA%8C%E5%AF%A9%E5%88%A4%E5%AD%B8%E6%A0%A1%E8%B3%A031%E8%90%AC-061958272.html 如果我有到校講教師法的,應該聽我說過這個案例。這個案例我一直有在追,所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前面一開始的過程是這樣的: 罰6歲孩子睡陽台長達1年,寒冬也不放過!老師遭判拘役50天仍不認錯,監委指出教育體制大漏洞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77284?page=1 小二童挨罰「陽台午休」患精神病!父母怒炸…二審班導逆轉獲無罪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508/PHR2IM774JZX6M5VP7HNG6UJQA/ 這個案件目前的狀況為: 1.刑事(過失傷害)二審獲判無 罪。 (高院查明林童當時在校生活、學業均正常,跟同學相處相當愉快,沒因獨自在陽台午休一事出現異狀,反而是被父母帶去求診與鑑定時,似有被父母不當影響情形,林童雖罹患「類適應障礙」,但其他同樣被要求到教室陽台獨自午休的學生,沒出現相同的精神症狀,代表林童的病情與李女的管教行為欠缺因果關連,日前改判李女無罪確定。) 但是告訴人還可以上訴,目前尚未定讞。 2.二審今天判學校應賠償新台幣31萬多元 。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老師因男學生曾有製造噪音等干擾同學午休,竟於103、104年間不問男學生於當天午休的表現為何以及是否仍有違規行為,一概於該週二午休期間將男學生安置於無牆面及窗戶遮蔽、難避寒暑的陽台睡覺,共計15次,長期反覆實施標記性、預測性的管教措施, 已逾越管教必要性,且違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屬不當管教行為。 ) 此案學校還可以上...